深圳博沃:青岛对正面清单企业扩容与动态调整

2024-10-24

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了激励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四方面任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作为执法部门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的重要举措,对正面清单企业扩容至2879家,惠及企业数量国内和省内领先,打造执法部门差异化监管、企业自觉守法、社会大众普遍监督的新型监管理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正面清单持续扩容,非现场监管惠及更多企业

近两年来,青岛市正面清单企业持续扩容,截至目前,青岛市正面清单企业达到2879家,正面清单惠及企业数量国内一流,省内第一,其中,行业标杆企业510家,中小微专项正面清单企业2369家。一是深入贯彻上级部署精神。近年生态环境部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其中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其中重要一环。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效能的通知》提出,有序增加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数量,进一步发挥正面清单正向激励作用,精准有效服务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与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有机结合。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立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青岛经济发展实际,综合考虑监管能力、履职要求、企业标杆示范作用等因素,坚持“小步快走”的原则,近两年持续扩大正面清单企业纳入范围与数量。三是持续扩容增量。2023年将正面清单扩容至2583家,其中,中小微专项正面清单企业2226家(有效期1年)。2024年,进一步实施正面清单扩容与动态调整,通过官网发布公开并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经严格审核,确定了青岛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调整名单,共有486名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新增名单,正面清单企业扩容至2879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差异化监管激励企业遵法守法

为体现优化执法方式,鼓励企业守法经营,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了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正面清单守法企业采取“守法不扰”等惠企措施,对正面清单违法企业坚持利剑高悬。一是差异化监管激励守法。对正面清单企业的检查以非现场方式开展,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做到有需帮扶,无事不扰;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先交由企业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审核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经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同意后才能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正面清单企业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正面清单企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正面清单违法企业坚持利剑高悬,违法必究,绝不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

如崂山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汽车维修公司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置,即墨分局在对铸造行业整治中发现,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但浇注工艺未启动除尘设施,平度分局根据移动走航对大气污染物高值区排查线索,发现某聚合标签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经现场执法检查确认后,均马上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并将上述违法企业移出正面清单,并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且永不再纳入正面清单。三是举一反三严格审核。2024年,对所有正面清单有效期一年的中小微企业严格审核,经审核,确定了190家移出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其中包括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21家、因信访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2家、生产调整不产生污染物无需进行环境监管的29家、及停产、搬迁、关闭等138家。

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开展自巡查提升监管

我市2879家正面清单企业中,有510家为污染治理及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连续两年以上为绿标、具备在线(用能、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条件、之前1年内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率99%以上的行业标杆企业。2024年新增正面清单企业主要为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B级引领性企业、“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管理好、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正面清单企业采取企业自主提升环境管理与执法差异化监管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现既不打扰企业生产,又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的“双赢”。

一是依托执法一体化系统,开展企业自巡查。执法人员通过亲情帮扶企业自巡查模块,指导企业通过服务端APP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台账记录等进行自检自查,执法人员对企业反馈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实行“线上推送、线上整改、线上复核”,实现了“线上-线下”双向闭环执法监管,有效减少了对企业的打扰。2023年正面清单扩容以来,青岛市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实现全覆盖,已派发任务4107个,指导企业整改问题231个,帮助企业自我管理、自证守法、自我信息公开,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差异化监管。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将青岛市3万余家污染源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正面清单内企业被随机抽到后,执法人员指导企业先行通过企业服务端APP自行提交相关内容,执法人员线上审核并在执法一体化系统录入检查结论,完成执法任务。对检查后无环境问题的企业,除信访等必需检查的,年内不再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实现现场检查频次逐步下降。2024年上半年,通过双随机抽查正面清单企业206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5个,执法人员及时指导企业进行了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线上学习自查自纠,规范企业日常环保管理。通过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上传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实时更新全市有关工作要求相关素材40期,指导企业负责人通过企业端APP系统学习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指导2.2万家企业安装了“智慧环保企业端APP”,为督促企业提高遵法守法自主意识,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